扣押京華城土地獲準是否停工?沈政男:若無罪將浪費公帑賠償
臺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目前羈押禁見。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檢向法院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臺北市政府打算下週一向法院確認是否要停工。醫師沈政男表示,誰要京華城改建停工,將來如果判決無罪,誰就要負擔損害賠償。北市政府以爲問法院,就可以避開國賠,但法院不會爲臺北市政府承擔這樣的責任與後果。
沈政男說,扣押土地是禁止移轉,以免將來追查不到犯罪所得,就只是禁止土地過戶,就好像房子被暫時扣押,屋主仍能居住,只是不能買賣。
京華城業者打算提出抗告,因爲不能轉移,即使蓋好了也不能賣,當然必須告到底。如果高院仍然准予扣押,那就看臺北市政府要不要勒令停工,而如果真的如此,那麼業者就會告到行政法院,就勒令停工一事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市政府最好還是不要勒令停工,因爲扣押土地跟能不能在土地上吃喝拉撒,是兩回事。業者可以說,臺北市政府要土地?到時候把蓋好的房子拆掉,還給你,可以吧?
假使勒令停工,業者告到行政法院以後,到底京華城改建案有沒有違法,就會形成法院與行政法院兩條訴訟路線同時進行的局面,也就衍生「違不違法到底要聽誰的」問題。
顯然,京華城改建案違不違法,不是一個簡單明瞭的問題,怎麼會說柯文哲「明知違法」?到現在都還沒看到有誰可以把相關法律問題講清楚。
說朱亞虎已經認罪,到底承認怎樣的行爲與動機,外人根本不知,目前看起來就是以人頭小額捐贈民衆黨政治獻金,而行賄必須有對價關係,對價的另一頭,人在哪裡?事實上就只是小額捐款,表達對民衆黨的支持而已,即使查到一萬筆人頭捐款,依然只是政治獻金層面的問題。
北檢估計京華城案不法所得是111億元,先前藍綠議員不是說200億嗎?怎麼打了將近5折?評論時事,要有根據與數據,不然只是浪費時間。臺北市政府如果輕信那些議員的建議,胡亂勒令京華城改建停工,將來可能必須浪費公帑來賠錢,應該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