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扣押獲準停工? 李四川曝下一步:先不準施工勘驗

北檢針對京華城弊案,認定應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認定「方案四」20%容積獎勵經估算價值高達111.7億餘元,日前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所在土地以利日後追徵獲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京華城案,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仍遭羈押,北檢聲請土地扣押獲准,市長蔣萬安是否會下令京華城停工,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受訪表示,若扣押確定,建管處就會「不給施工勘驗」,照道理就不能施工,若京華城繼續施工會拿不到使用執照。

李四川說,北市府週一若收到裁定書,就會依照往例,發文問法院看法院是否要求停工?如果法院認爲應該停工,未來就可以避免國賠的問題。

北檢認定京華城案圖利行爲獲容積獎勵20%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沒收,估達111億多元,向法院聲請扣押土地法院並獲准。對於京華城案土地扣押獲准,市府是否會要求停工?

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受訪表示,北檢裁定京華城土地扣押獲准的公文,是依據內政部民國66年、67年兩個文的解釋,如果新建建物被扣押,主管機關就不可做施工勘驗,不過因北市府還沒有看到裁定書,若扣押確定,建管處就會「不給施工勘驗」,若京華城繼續施工,最終就會拿不到使用執照。

不過李四川解釋,建管處不給施工勘驗,不等於就是停工,依照程序,建案施工每個樓層都必須要報施工勘驗,如果京華城案不勘驗先行施工,就會被罰款,但後來仍可以有補救程序。所以北市府接下來會依照過去往例通案,建管處收到這樣的公文後,會繼續發文給北院,確認假扣押後,要不要要求停工。

李四川說,過去往例,建管處再度發文給北院問要不要要求停工,法院可能會有兩種答覆,一是可繼續施工;一是認爲已經扣押就主管機關就會要求停工。北市府週一收到裁定書,就會依照往例,發文問法院,看法院是否要求停工,如果法院認爲應該停工,未來就可以避免國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