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遇人不淑 丈夫要她當2千萬債務保人還嗆「自目」 獲判離婚

新北市一位空姐臺商丈夫要求擔任債務保證人,甚至還被言語辱罵,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 (示意圖當事人無關/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位空姐2011年與在大陸工作的臺商丈夫結婚,2人因工作關係聚少離多,去年5月間公公欠下鉅額債務,丈夫向地下錢莊借貸簽下本票,並向空姐要求擔任債務保證人,甚至要她將岳母名下所有不動產拿出來抵押,期間丈夫甚至在LINE上以「孬種」、「王八蛋」、「自目」等語辱罵她,空姐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雙方對話紀錄、出入境等資料,判準離婚。

判決書指出,空姐丈夫在大陸惠州工作,雙方分隔兩地,空姐每月都會前往大陸與丈夫相聚,但丈夫卻極少返臺,僅在春節時回臺與家人團聚。丈夫去年5月間爲解決岳父債務,向地下錢莊簽下2000萬元本票,空姐見大姑、岳母都曾被地下錢莊追討債務、挾持,心生恐懼。但丈夫卻向她表示,若地下錢莊找上她,不得報警,否則全家都會出事,甚至要求她擔任債務保證人。

空姐向法官表示,丈夫曾向她要求將母親名下所有不動產拿出來抵押,甚至在未取得自己和母親同意下,持所有不動資料與地下錢莊協商。去年8月丈夫返臺時,空姐曾用LINE聯繫,但丈夫卻以「媽的」、「你有病是不是」、「白目到一個極點」等語辱罵,甚至一天打73通電話給空姐,以「我會讓你後悔嗆我」、「我會適當地做出反擊」恐嚇。

空姐內心壓力極大,遂向法院訴請離婚。不過,丈夫卻表示,當時自己是聽從長輩建議,迫於銀行親友壓力,纔打給岳母請求將房產做抵押,遭岳母拒絕後曾請求妻子諒解,但妻子態度反覆,之後因債務壓力纔會對她口出惡言,但與妻子結婚8年來從未吵過一次架,認爲彼此感情並未決裂,尚有挽回餘地,請求法官駁回妻子訴訟請求

法官事後調閱雙方對話紀錄,認爲丈夫使用不雅字眼並不只是溝通語氣問題,而是雙方長期分居兩地、感情基礎不穩固,所導致的溝通不良,兩人婚姻已出現嚴重破綻,且丈夫雖表明不想離婚,但曾向妻子傳訊「那就分吧」、「我給你一個小時準備好文件(指離婚文件)」,認爲兩人難以維持婚姻,最終判準離婚,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