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案 3指揮官調度無疏失 不起訴還清白
4月底桃園敬鵬廠房一場大火奪走6名消防員及2名移工生命,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成員3日在內政部外擺出6頂頭盔,象徵6名殉職消防員,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力爭消防工作權益。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7年6月3日
平鎮敬鵬公司工廠大火釀6勇消和2移工命喪火場,現場指揮官一度成爲衆矢之的,但桃檢調查發現,第一時間1樓燈光正常無火,才指揮2人1組入室部署水線,發現外牆燃燒立即指示撤退,消防員受困後也組織快速救援小組接力救援,但火場內環境惡劣,機具散落、能見度低,最終致6消防員迷失方向、缺氧而死,並無指揮失當,予以不起訴處分。
平鎮敬鵬公司去年4月28日晚間遭祝融,埔心小隊長遊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隊員餘佳升、遊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入室搶救,不幸命喪火場,僅平鎮分隊消防員呂宗鬱幸運獲救。接續擔任現場指揮官的山峰代理分隊長蘇文遠、第四消防大隊組長陳宏銓、第四消防大隊長黃世忠,一度成爲衆矢之的。
桃園平鎮區敬鵬工廠28日大火持續至29日晚間仍未完全撲滅,目前已造成5消防員殉職、2名移工死亡。目前事故原因仍待相關單位調查,釐清敬鵬有無缺失。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攝 107年4月29日
但桃檢約詢在場搜救消防員,都證稱第一時間進廠時,1樓燈光正常、沒有火,且員工不慌不忙陸續撤出,相對安全,且根據《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消防員在火警案中,應以人命搜救爲最先任務,當時仍有人受困,指揮官指揮7名消防員入室佈線救災救人,並無違失。
檢方也發現,7名消防員都採2人1組、分批入室,且是資深及資淺人員混合編組,埔心消防分隊小隊長遊曜陽因救災經驗豐富,接續6名消防員單獨入室,並未違反入室搜救安全指導原則。
檢方災後4度入廠勘驗,發現平鎮三廠廠區內面積遼闊,光1樓就有526坪,最長達56.45公尺、最寬也有35.81公尺,7名消防員倒臥地點在廠區1樓最深處的東南側,距離最近的三廠西側出口還有58公尺,但火場散落大小機具、走道狹窄,僅能容納1人通行,行走困難,火災當下更是室內溫度極高、能見度僅30公分,還不時有爆炸響及掉落物,救援人員必須以蹲低或伏地的方式,沿着導光索及部署在地上的水帶,往廠區內深處緩慢前進搜尋,搜救非常困難,纔會長達3小時陸續將受困7人救出。
檢方也勘驗救災人員的無線電通訊設備,7人進入火場部署水線時,都有跟指揮官聯繫,互相告知室內與室外情況,指揮官陳宏銓當晚9時56分下令撤退時,7人都有收到命令,並往低樓層撤退,無奈撤到1樓後,可能因多人同時使用產生雜訊、或是火勢猛烈煙霧瀰漫影響收訊,導致無線電受到干擾、而與外界失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證稱無線電受干擾的情形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