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思考以核養綠 終結停電惡夢

國民黨團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但因朝野立委在覈電延役上的共識不足,負責排案的教育委員會召委柯志恩裁示擇期再審,而本會期即將結束,勢必要等到下個會期纔有可能再審。問題是,朝野兩黨對於核電延役的立場幾乎完全相反,即使下會期再審,還是會遇到很大的阻力。

目前相關修法的兩個重點是,把核電廠使用期間從40年延長到60年;另一個是核電廠延役必須在原訂使用期限結束前五年,就要開始進行相關檢查。其實就算是立即通過這兩個修法內容,而現在即將到期的核三廠一號機若要延役,還是需要二年左右的準備時間。也就是說,即使現在就通過修法,核三廠想要立即延役也幾乎不太可能,更何況立法程序又被技術性拖延,核電廠想要延役更是遙遙無期了。

最近親綠營的兩位重量級人士接續出來指稱,現階段核能的重要性。先是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建議,臺灣應維持30%的核電,以提供穩定的電力、維持合理的電價、減少CO2的排放。前兩天,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也公開表示,在能源的選擇上面,應該要先拿掉最不好的發電方式,廢核應該往後延。他指的就是現在政府用了非常多的火力發電,其中又以燒煤對環境的破壞最爲嚴重,因爲燒煤不但大量釋放CO2,更嚴重的還會排放PM2.5,造成空氣污染和引發人們得到肺癌。這種「以煤廢核」的方式,相信是絕大多數國人都無法接受的,但是民進黨政府爲了達到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現在就要急速減核;然而,這個代價是否太高呢?

其實能源政策是一個典型的公共政策,不應該是受意識型態左右。以供電方式的選擇來說,應該符合穩定而充足的供電、廉價、乾淨和安全。再從發電的方式來看,有燒煤、燒天然氣、核電,以及各種綠電(或再生能源)。李遠哲所說,應該先拿掉最不好的發電方式,然後再考慮廢核的問題。現在全球主要國家都在積極推動「2050淨零碳排」,因爲全球暖化的問題太嚴重,必須優先處理,而煤和天然氣都會排放大量CO2,加速地球暖化,必須大幅減少使用。尤其是燒煤會同時排放大量PM2.5,造成空污,更是應該急早終止。但是政府爲了停止核能發電,而大量採用燒煤發電來取代,完全本末倒置。在排放大量CO2的情況下,未來我國出口產品到歐盟及其他國家時,遇到碳邊境關稅制度(CBAM),就會被課徵關稅,這將會對我們出口產品造成重大打擊。

綠能發電絕對是必走的路,非核家園也是大家的理想,但是短期內要快速發展綠能不但不容易,而且付出的成本非常高。蔡英文政府時期非常努力的發展綠能,結果綠能佔總能源供給的比率由2016年的4.6%到去年勉強達到約10%,遠遠不及2025非核家園綠能佔比20%的目標。前任經濟部長王美花說,綠能佔比上不來,是因爲分母會變大;這個說法完全正確,因爲要計算綠能發電佔比,要同時考慮國內用電的成長速度。現在臺灣即將邁入全面生產與使用AI的時代,AI會帶動用電需求的大幅成長,到時候電力供應會更顯不足。請問,臺灣還有廢核的本錢嗎?

臺灣天然資源很少,幾乎所有的能源都要依賴國外供應,多元化的能源供應是一定必要的。而火力發電排放太多的CO2,其中用煤污染更多;相對的,核能發電因爲不會排放CO2而被包括歐盟在內的許多國家稱爲「乾淨能源」。我們同意長期下應該以綠能爲首要選擇,但是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尤其是要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現在應該要「以核養綠、穩健減核」,這纔是最適合現階段臺灣的能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