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獎勵20%違法? 蔡正元解析:明顯圖利政府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暴增案,目前遭檢方收押禁見中。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在臉書上分析,京華城案容積率從560%轉爲840%,其中20%容積獎勵是市府要求京華城符合綠建築、興建公園、人行陸橋等項目,這是「明白圖利政府的投資案,還要扣柯文哲圖利罪責,這不就是政治追殺嗎?」
關於備受爭議的京華城容積暴增案,臺北市府2020年認定,京華城容積率爲560%,結果歷經都市委員會議後,通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包括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等項目,因此容積率提高爲672%,加上威京另辦理容積移轉30%,繳納40億元代金與捐贈市值37億土地交換168%容積率,最終總容積率達840%,過程是否違法引發爭論。
蔡正元在臉書上分析京華城案問題,第一個是原先討論的840%容積率,根本不在檢方的指控範圍內,也就是從672%再增加至840%,屬於京華城要多花錢,購買「移轉容積率」168%,因此840%違法的說法,是有心人士故意放話的錯誤說法。
蔡正元說,第二則是臺北地檢認定,京華城容積獎勵從560%增至672%,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不過京華城並非申請都市更新,與「都市更新條例」無關,「這不是刻意羅織罪狀嗎?」
蔡正元表示,京華城所申請的獎勵容積,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39條授權,由臺北市及各縣市自訂施行細則、規範容積率,這種申請案各縣市很常見,並非京華城獨有的特例。
蔡正元提到,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臺北市政府得擬定細部計劃規定容積率,京華城是根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規定的「地主得自擬細部計劃申請容積」。至於臺北市政府給京華城的20%容積獎勵,包括4%要求設計頂級綠建築、8%要求設計頂級智慧建築,以及8%要求負責建造鄰近街廓通道,包括興建公園、人行陸橋,這三項都使京華城多花大錢,並非無代價獎勵。
蔡正元強調,京華城的獎勵容積公開展覽時,附近的居民不但沒抗議,還高度期待京華城能夠改善相對落後的居住環境。京華城申請獎勵容積,要投入更多建造經費,這項鉅額投資案不只居民獲利,臺北市政府、中央政府還能增加很多稅收,「這種沒有人受損,而明白圖利政府的投資案,還要扣柯文哲圖利罪責,這不就是政治追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