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20%容積獎勵若違法 回饋空間何解?產發局迴應了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其中具有爭議的20%容積獎勵,合約明訂日後將回饋臺北市政府公益空間。(黃敬文攝)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其中具有爭議的20%容積獎勵,合約明訂日後將回饋臺北市政府8%的空間、800平方公尺作爲公益回饋空間,不過綠營議員質疑,若未來法院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後續回饋空間的部分將如何因應;臺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表示,目前尚未討論,後續會與法務局、都發局研議。
京華城案目前進入司法階段,迴歸案件核心爭議「20%容積獎勵」,外界質疑臺北市柯市府時期以自行創設的容積獎勵條件,給予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當時威京集團承諾會捐給市府800平方公尺、約242坪的場地用作青年創業基地。
對此,臺北市產發局今(17)日赴臺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展開工作報告,民進黨議員簡紓培、何孟樺質疑,目前京華城的容積獎勵中有條件是要提供市府回饋空間,原先規畫是交由產發局做新創基地,但後續若法院判定違法,產發局將如何因應。
產發局長陳俊安表示,確實原先規畫是由產發局來接收了這個回饋空間的配置,但因爲目前這個案子還在司法偵辦程序當中,所以沒有針對這個部分做進一步的討論。
他指出,由於建置的時間點還未出來,因此目前只知道未來會有800平方公尺的回饋空間,但詳細的細部計劃都還沒進行,不過若最終法院認定20%容積獎勵是非法所得,那這個回饋空間也當然就不會存在,會再找法務局、都發局研議後續因應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