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8%公益空間回饋恐違法?北巿產發局:未討論用途
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記者邱書昱/攝影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其中具爭議的20%容積獎勵,原先計劃撥出當中的8%作爲公益回饋空間,爲此,北市議員今天在財建委員會時質詢產發局,若法院認定20%違法,後續該如何因應。產發局長陳俊安回覆,若認定爲不法所得,就不會有所謂的回饋空間。
京華城爲爭取容積獎勵,增訂自創設的三項獎勵項目,據以獲得20%容積獎勵,其中「宜居城市貢獻獎勵」若符合條件就可獲得8%容積獎勵,包含取得耐震設計標章;無償提供產權登記面積800平方公尺永久使用權,做爲教育、文化藝術、展覽、社會福利或產業等公衆使用服務性或公益使用。
民進黨議員何孟樺質疑,基本上京華城容積獎勵的20%是違法,當初提到的800平方公尺回饋空間是由產發局收下;雖然判決還沒下來,但若回饋空間該怎麼處理,而產發局是否有相關準備。
民進黨議員簡舒培也詢問,京華城回饋給產發局的名目是什麼?若法院認定這20%的容積獎勵爲不法所得,還會列在應該取得的財產裡面嗎?
陳俊安說明,京華城的20%容積獎勵,其中產發局是8%容積獎勵的公益回饋空間,當時京華城都市計劃相關協調會時,確實是由產業局來接收,本來是作爲創業創新空間,不過細節等尚未明確討論。
陳俊安說,目前案子都在司法偵辦中,若法院確定爲不法所得,自然就不會有所謂的回饋,後續會找都發局、法務局等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