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法規上路 警察「開單規則」告訴你
高雄有民衆日前不滿違停被取締,便怒嗆警察爲甚麼不抓別人,讓警方在執勤上感到相當爲難。據瞭解,今年7月已有新的交通法規上路,像是道路上並排停車由1200元改成2400元、汽機車行駛在人行道上將罰600元等。
記者致電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後,執法組的陳姓警察表示,24小時全天候都會有交警在路上巡邏,遇到嚴重的車禍或是交通事故一定會立刻處理;民衆若有闖紅燈、超速等違規情形,會進行取締。依法律規定,民衆只要將車停在紅線區,不論是壓在紅線上或停在紅線內都算違規臨停,依法可罰300到600元。
至於在甚麼情況下會對民衆進行勸導?陳警說,像是深夜時段(0-6時)違規並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等情形,員警會依法開單;而若是在較輕微、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況下,通常會先進行勸導。
此外,若有民衆檢舉交通違規,警察接報後會進行舉發。同時也會將處理後的結果,告知檢舉的當事人。而有些民衆常有疑問,黃線可以臨時停車爲何還是會被拖吊?據法律規定,駕駛人若不在車內或停止時間超過3分鐘,均屬停車行爲而非臨時停車,所以會依法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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