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市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上饒市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毛奇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人事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毛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嚴重損害黨員幹部隊伍形象,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毛奇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上饒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萬年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