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鄭東新區原黨委副書記趙興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清風中原”微信公衆號消息,日前,經鄭州市委批准,鄭州市紀委監委對鄭州市鄭東新區原黨委副書記趙興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興斌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購物卡,違反有關規定在企業兼職並領取報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鉅額財物;利用其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
趙興斌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興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清風中原”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