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楊森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三門峽市委批准,三門峽市紀委監委對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森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其他單位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楊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三門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三門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森開除黨籍處分;由三門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丨省紀委監委、清風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