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抗告失敗 鄭光育涉炒股15萬元交保確定

股市作手鄭光育檢方指控,炒作康友製藥股價,用1個月將股價快速拉擡變現不法獲利。(資料照/張孝義攝)

股市作手鄭光育被檢方指控,炒作康友製藥股價,用1個月將股價快速拉擡變現不法獲利;檢方聲押但臺北地院裁定將鄭男15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在22日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抗告。

同案被告陳民郎部分高院也駁回檢方抗告,裁定陳民郎以30萬元交保確定,陳與鄭限制出境出海8月,本案判決確定前,禁止與家人或因工作發生關聯以外之人爲任何聯繫

高院認爲,檢察官訊問其他到案的共犯證人,取得其等供述證言,依客觀事實足以認定陳民郎的實際不法獲利,鄭光育的不法獲利則爲現金1000萬元,至於檢察官所指不法所得高達14億元部分,非由陳、鄭取得。

高院指出,陳民郎、鄭光育有無勾串或是否與其他共犯、證人勾串,對於本案其2人犯罪事實調查釐清,已無足重要,依偵查卷證顯示,本案自去年8月間即開始偵查,迄今數月,陳、鄭豈無時間與其他共犯勾串,檢察官又何懼其等勾串。

合議庭認爲,檢察官雖提起抗告,惟羈押被告只是有助偵查的手段,絕非目的,將有罪被告定罪纔是,本案被告陳民郎、鄭光育犯罪事實已臻明確,達於起訴門檻,是否有非爲羈押不可的必要,檢察官抗告並無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