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收賄500萬交保檢提抗告成功 高院「發回重裁」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本報資料照片,範揚光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檢方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押,桃園地方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8日審理後裁定撤銷發回桃院。
撤銷發回後,桃院傳訊鄭文燦後開庭,重新裁定後可能改將鄭羈押,或提高交保金額,或是採用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防止逃亡。
本案是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爲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爲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
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爲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
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