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抗告失敗 時力前黨主席徐永明8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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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獲80萬元交保,檢提抗告,高院認爲,檢方只主張徐永明應無與其他被告不同認定等,難以作爲裁押理由,北院裁定徐得以具保替代羈押,並禁止與本案相關證人聯繫、勾串,並無不當,駁回抗告確定。

合議庭說,檢察官主張不能排除徐永明利用未羈押機會而串證,所辯與卷證資料不符,及有後續事實須調查等,但北院已諭知徐禁止與本案相關證人聯繫、勾串,另檢察官其他質疑,應屬未來偵查之種種可能,實難謂已提出必須羈押之依憑,況徐的職務行爲較爲明確單純,犯罪情節較爲輕微,難認有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