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簡訊即時通知 屏東縣警局:受限人力不符即時效益

▲交通隊長謝志鴻針對簡訊提醒交通違規做說明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員陳揚在議會質詢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研議民衆遭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在收到當下傳簡訊告知當事人的可行性,交通隊長謝志鴻今(7)日表示,該隊收到檢舉資料到成案,以現有的人力,約需40余天,屆時再發簡訊通知,已失去即時服務效益。

陳揚議員6日在議會質詢,「警察局每年都超收罰單,卻不願拿來建置可讓民衆避免被連續處罰的簡訊通知?」、「違規簡訊系統建置是民衆殷殷期盼的政策,很多民衆的交通違規並非是故意的,有人就是不知道哪裡有科技執法,所以不斷被處罰」。他在去年的會期,他就有提出這項建議,當時縣長周春米有答應,且警察局也表示將研議,但迄今未見任何動作。

縣警局交通隊長謝志鴻表示,該局交通違規年逕舉量約45萬件,其中包含民衆檢舉、科技執法及其他逕舉,由於違規通知單從入案到成案,均需以人工審慎審覈,以現有人力而言約需40余天,如以成案後再寄發簡訊通知,恐不符民衆期待之即時服務效益。

他說,爲提供便民服務措施,該局將循預算程序辦理,並以在屏東縣道路上遭民衆由該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檢舉之案件爲主,提供交通違規簡訊服務。

他進一步表示,該局將定期統計分析並公告縣內的民衆檢舉違規熱點,責請分局偕同在地裡長張貼公告周知,避免民衆違規遭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