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月破4萬件!屏東檢舉交通違規案創新高 違停佔2.4萬件

屏東警局統計檢舉交通違則創新高,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受罰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根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2020年1至10月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達4萬零787件,創歷年新高,警方籲請用路人開車上路,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由於行車紀錄器、手機普及,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大幅攀升,其中以違規停車2萬4787件、轉彎或變換車道未顯示方向燈9897件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8746件位居前3,扣除檢舉要件不合規定、照片模糊或違規態樣不明確等案件,計舉發3萬6432件,

警方提醒用路人,如需(臨時)停車時,需看當時道路有無繪設紅、黃線,勿貪圖一時之便並排(臨時)停車,以免引發交通事故;行駛時如需轉彎或變換車道,須提前顯示方向燈且持續動作完成,以警示後方車輛行車動向,常見車輛僅閃爍一次方向燈即變換車道,遇此情形均依未顯示方向燈遭到舉發;行駛車道如繪設有轉彎箭頭代表路口爲轉彎行爲需顯示方向燈以免違規。

縣警局長文章表示,警方審覈檢舉案件均採取最嚴謹審覈標準,檢視檢舉人提供資料是否符合規定時間地點有無錯誤、檢舉日距違規日有無在7日內、違規態樣是否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得以勸導代替舉發等情形,查明違規屬實後纔會開罰,在此呼籲民衆上路時請依道路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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