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抗告成功!高院卷宗今晚送回桃院 鄭文燦明天可能再出庭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日前鄭文燦繳交保證金後,臉上帶着微笑步出桃園地檢。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許正宏攝影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但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天近午收案後隨即審理,下午4點多合議庭裁定撤銷、發回桃院。相關卷宗稍晚即將送回桃院,鄭文燦明天可能就要再到桃院開羈押庭。

高院表示,一般這類有關羈押的抗告,合議庭在評議完後,當晚就會請法警、司機送回原審法院。

因送回原審法院後,案件要重新分「聲羈更(一)」案,法院人員仍須作業時間並通知當事人,鄭文燦在接到通知後,有可能明天就得再出庭。

高院撤銷桃院裁定的原因之一,即現今發達的通訊軟體即易被拿來當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陳述的工具,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鄭文燦與其他共犯、證人間有可能串證、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