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方興未艾 NET將提上訴

NET主富公司將於21日針對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再提上訴。(張志康攝)

基隆市東岸商場的相關爭議從去年延燒至今,並不因爲相關判決出爐而落幕。NET主富公司委任律師陳義文20日表示,將針對日前基隆地院做出東岸商場產權判決,及基隆市政府提出的返還門市反訴,於21日提起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今年1月24日做出駁回NET主富公司主張擁有東岸商場的產權的判決,同時也准許了基隆市政府提出反訴,要求主富公司返還位於東岸商場1樓門市約1302平方公尺空間。

主富公司委任律師陳義文20日表示,該公司早將出資興建東岸商場共2.89億元的支付憑證,都做爲證物提交給法院,若基隆地院對單據有疑義,爲何開庭從未提出詢問,卻在裁判書中認爲單據有問題。

另一方面,東岸商場原營運業者大日公司表示,已經減免主富公司新臺幣5千萬元租金,用以折抵東岸商場興建出資。陳義文指出,主富公司並未以此同意或交換讓出所有權,更何況該公司出資高達2.89億元,怎可能以5千萬的租金折抵就放棄建物所有權,他認爲法院的判斷顯然與經驗法則及民衆認知有所不同。

陳義文指出,在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第3次營運契約到期前,主富公司就針對出資興建的部分標示產權歸屬告示,並且在點交會議中聲明,他認爲基隆地院不應該無視這部分事實。

另外,陳義文也對於基隆市政府評定東岸商場優先續約權有異議,他認爲,基市府沒有以正當方法評定資格,市長謝國樑更公開說謊,以大日公司涉及弊案觀感不佳拒絕續約。他說,謝國樑的觀感並非市府可以不續約的理由,市府是因爲大日公司無法取得東岸商場產權而不續約,市府公文恰好證明基隆市府、大日公司均未取得NET出資興建的產權,因此法院判決並無理由。

對於主富公司即將提起上訴,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表示,市府依法行政,尊重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