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4S新機維修要7千 消費者氣得跳腳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議員何志偉日前接獲民衆陳小姐陳情,1月纔買的智慧型手機iPhone4S使用未滿1個月卻無法充電,拿送回門市檢修,但臺哥大卻以手機受潮爲由,要求陳小姐付維修費新臺幣7千元。對此陳女表示,新買手機使用不到1個月,沒有不當使用也沒泡過水,要收高額維修費實在不合理

▲有民衆向議員投訴,將一月剛買的新機送去維修,臺哥大要求付7千元修理費。(圖/本報資料照)

何志偉指出,新機購買未滿1個月,且仍在保固期內,要求陳小姐要負擔高額維修費「根本就是消費者當凱子」,要求臺哥大應無條件爲陳女更換iPhone4S,並補償不能使用手機這段時間損失。而臺灣大哥大也迴應,客戶購買的手機是由聯強國際公司保固與維修,聯強公司依蘋果公司提供的規範與判定標準,確認陳小姐手機受潮狀況屬「付費維修」,非保固內維修,事實上,防潮標籤並非手機受潮判定的唯一標準,即使防潮標籤未變色,內部受潮仍有可能。

對於這起消費糾紛,北市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手機受潮情形也很難認定發生原因,將會與臺灣大哥大及當事人協商這件消費糾紛。此外,消保會提醒消費者,雖然現在的手機在製造時已具備一定標準之防潮、防塵設計,仍要避免直接掉入水中飲料或其他液體之外,手機也還應該減少在出入溫泉三溫暖浴室等溼熱的地方使用。另外,手機也要避免水上游樂設施手部潮溼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