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款辯借款 法官斥蘇震清說謊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破天荒有現任立委遭收押,大批媒體守在北院囚車道外,準備搶拍遭羈押者上囚車的歷史鏡頭。(陳怡誠攝)
偵辦立委集體貪瀆案大事紀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涉嫌向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收賄,遭檢方聲押獲准。法官認爲,蘇、廖、陳3人因涉犯貪污重罪,如果不羈押,會有運用立委影響力,從事勾串證人的疑慮,裁定羈押禁見,法官並痛批蘇震清說謊,不但說詞與卷證資料諸多不符,甚至有僞造證據,疑似將「賄款」證據變成「借款」,有逃避偵查情形,所以必須羈押。
檢方懷疑,蘇震清從2014年,就接受太流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行賄,要求經濟部就SOGO經營權案提出報告,並舉行協調會;2015年在SOGO案的協調會中,再替李恆隆護航,直到2016年《公司法》醞釀修法,蘇震清發揮立委實質影響力,多次在公聽會向經濟部施壓,讓修法方向朝李恆隆的期望進行,順利完全「SOGO條款」的修法,檢方則扣到蘇收賄2000萬元的事證。
不過,蘇震清到案後否認檢方指控,辯稱與李的資金往來是借貸關係,但是對檢方提示的事證卻無法自圓其說,供述與事證很大出入,同時,蘇故意將2000萬元匯款給李恆隆,有將賄款誤導成借貸,疑似僞造證據,與李有患證的可能。
檢提事證 蘇無法自圓其說
此外,法官依據相關證人證稱,因蘇震清協助李恆隆的行爲,已經造成經濟部人員極大壓力,而且這件貪瀆案涉及具有相當的隱密性、蒐證極爲不易,法官審閱事證後,裁準羈押蘇震清。
至於廖國棟與陳超明2人,也被法院認定所犯貪污重罪,因身爲國會議員有相當的影響力,如果讓他們交保在外,如果運用其影響力,輕易可與他人勾串證詞,所以爲了確保司法權有效行使,裁定羈押禁見。
另由於廖國棟與陳超明都是國民黨在地方經營許久且多次連霸的立委,在2人遭收押後,除影響未來政治生涯,也將牽動藍營在這些地方的接班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