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金額不達標 亞泰集團被監管責令改正|速讀公告

財聯社11月8日訊(記者 黃路)回購股份僅達到公司此前承諾回購金額下限的約13.3%,亞泰集團今晚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今晚,亞泰集團公告顯示,於近日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吉證監決〔2024〕40 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亞泰集團存在違規事項:今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關於回購股份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的公告》稱,截至今年10月11日,本次股份回購期限屆滿,公司回購金額僅 398.02 萬元,回購金額顯著低於3000 萬元的回購總額下限。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證監會公告〔2023〕63 號,下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吉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前次承諾回購金額沒有達成,但公司在今年11月2日又披露了新一輪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承諾將繼續回購不低於2700 萬元,不超過3000萬元的公司股份。

吉林證監局在決定書中強調,亞泰集團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在披露的回購期限內及時完成股份回購,杜絕上述違規行爲再次發生。

財聯社記者查詢發現,亞泰集團的上一輪迴購時點頗爲微妙。今年6月27日,公司公告稱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爲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

而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格爲0.85元/股,已低於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經審計每股淨資產1.77元/股。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本次回購期限屆滿。回購均價爲1.02 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爲398.02 萬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金額遠低於此前承諾回購金額下限。

財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爲52.40億元,同比下降33.82%;歸母淨利潤爲-12.91億元。公司方面表示,營收下降主要是受市場影響,公司建材和房地產業務需求減少所致。

亞泰集團方面表示,公司收到前述決定書後高度重視,後續將切實加強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規範運作意識,並根據吉林證監局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書面整改方案。

(財聯社記者 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