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疆證監局對ST天山採取責令改正監督管理措施
6月4日電,證監會新疆證監局對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督管理措施。
經查,2023年,該公司活畜業務部分供應商與客戶重疊或存在借貸、勞務等密切關係,基於謹慎性原則,分別調減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活畜銷售收入103.44萬元、1,630.82萬元、922.71萬元,導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的營業收入錯報金額分別爲103.44萬元、1,734.26萬元,違反了有關規定。
證監會新疆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加強活畜業務的內部控制,提高規範運作水平,保證財務報告信息質量,對2023年半年度報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進行更正並披露,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