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母孝子遭譏吃軟飯弒父 二審重判20年

蘇姓男子與86歲老父起爭執,持刀刺死父親後再自殘,一審遭判17年,高雄分院25日認定涉案情節重大,改判20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56歲蘇姓男子求職不順遂,三番兩次遭86歲老父親譏諷「吃軟飯」,憤而持刀刺殺老父後自殘欲輕生。一審依殺害直系親屬罪,判其17年。25日高雄高分院宣判,認定蘇男不思養育之恩、將人生的失敗都歸咎給父親、毫無悔意,加重刑期至20年,可上訴。

2017年11月,蘇男騎機車父母住處,與父親2人在家中客廳大起口角,蘇男大喊「你對我太殘忍!」,蘇父則回「有話好好說!」。蘇母廚房聽聞爭執,衝到客廳一看,發現丈夫已倒臥血泊兒子則是頸腹部流受傷流血。蘇父經送醫搶救不治,蘇男撿回一命。

警方調查,蘇父生前熱心公益,與前妻生下3男,後來又再生下2男,行兇的蘇男在家中排行老二,從小因課業表現不佳,不受父親疼愛,又因罹患僵直性脊椎炎、長期失業在家啃老,父子倆常爲此爭論不休。

蘇男哥哥曾在法庭上表示,父親生前接受軍事教育,一家之主地位不容挑戰,曾多次家暴蘇母。蘇男從小看不慣,也曾多次出面護母且慘遭父親毆打。蘇男從小因課業、工作表現不如父親預期雙方長期以來衝突不少。

一審法官審酌蘇男因個人長期累積的怨念加上久病厭世,才造成無法挽回之憾事,量處17年。二審法官認爲,蘇男不思父親養育之恩,忽略父親「望子成龍」的苦心,將人生的失敗都歸咎給父親,還用殺父作爲消除內心痛苦的方式,認定他毫無悔悟之心,因此加重刑期至20年,全案可再上訴。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