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提案人黃士修嗆「法院認證造謠」 楊木火再告!結果出爐
▲黃士修2度說楊木火在覈四議題上「造謠」挨告結果都脫身。(資料照/記者黃宥寧攝)
即將在8月28日登場的「核四商轉公投」,當年領銜提案人黃士修在理由書中,質疑經濟部廢核原因之一,「以政治考量,竟採用民進黨顧問楊木火散佈多年的謠言」,楊原本自訴控告黃加重誹謗,經法院判無罪確定,黃又在臉書上說楊「成爲高等法院認證的造謠人士」,楊憤而再告黃誹謗,臺北地檢署7日處分不起訴。
臉書粉專「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在2019年提案公投時,在提案理由書中直指,「儀控設備的零件備品問題,則是經濟部以政治考量,採用民進黨顧問楊木火散佈多年的謠言」,引起楊木火不滿:「到底散佈哪些不實謠言?」並澄清他不是民進黨顧問,批黃轉移焦點,委託律師自訴控告黃涉嫌妨害名譽加重誹謗。
結果高院在2020年6月11日,駁回全案上訴,黃士修獲判無罪確定後,在臉書上又po文,「無論如何,現在民進黨立委顧問楊木火,成爲高等法院認證的造謠人士了」,再次引起楊不滿,這次改向臺北地檢署控告黃涉嫌加重誹謗。
檢察官調查認爲,在言論自由市場,各種資料充斥市面,每人每天接受大量資訊,無時不刻在進行篩選、接受,進而形成自我確信,甚至成爲信仰,此種資訊選擇之過程本系「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即使法院已在判決書中表明楊木火所提相關事證,並非憑空捏造,但黃士修沒有親眼所見或親自驗證,自然會繼續選擇對立立場,並稱對方所言是造謠。
北檢認爲,黃士修主觀上不信賴楊木火所提資訊,對屬於公共事務的核四議題發表善意評論,並沒有妨害名譽的真實惡意,因此不起訴黃士修,不過處分出書中也特別強調,「期待立場相左之各派人士,可尊重對方之言論與資訊自主權,切莫輕易將尖酸刻薄之言論視作武器而強行輸出自身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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