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如何處置? 黃國昌盼:設立建一個公正獨立組織

時代力量9日舉辦「核廢料處置與非核家園公聽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新國會開議後,不斷關注核廢料議題,他在9日上午 舉辦「核廢料處置與非核家園公聽會」,並邀請原能會官員專家學者共同討論。黃國昌在中場受訪時表示,目前核廢料只有終極處置,他強調要有一個公正獨立的組織體,透過過公民可以參與地參程序,並在客觀標準原則下來面對這個議題,這是未來要走的方向

黃國昌表示,公聽會將廣納各界意見,列出核廢料的短期、中期和終極貯存程序做法。至於公民團體對於行政法有疑慮,他則認爲,設立原則後,對於細部安排都可以再進一步討論。

與會的海洋大學應用地球科學研究所教授李昭興則表示,1978至1985短短7年間,臺灣一口氣蓋了核一、核二核三發電廠,但沒有考慮海底火山斷層的分佈;就是有,可能也沒有人能反對,因爲當時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利用核廢料,來發展核子彈,以備「反攻大陸」之需要。

李昭興說,核廢料的問題,在找不出「最終」或「中間」掩埋場之前,暫時先留置在覈電廠內。但不是把它當作「垃圾」,而置之不理。相對的,要以更嚴謹的方法來處理。

▼第四核能發電廠(核四)。(圖/取自臺電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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