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全文...涉收9300萬股票遭起訴 翁啓惠斥檢方:穿鑿附會

翁啓惠成爲上第一位因貪污遭起訴的中研院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啓惠9日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成爲第一位遭起訴的中研院長。檢方發現,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涉嫌以總價約9300萬元的股票行賄翁啓惠,不過翁啓惠晚間發佈新聞稿指出,取得3000張浩鼎股票是自有基金,痛斥地檢署「穿鑿附會、濫行起訴」。

浩鼎案偵結,檢方調查,翁啓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私交甚篤,帶翁啓惠擔任公職,中研院自2007年起,以技術轉移、合作研究開方方式,與浩鼎合作研發抗癌疫苗相關技術。2011年10月,張爲了取的關鍵技術企圖以1500張技術股最爲交換條件行賄翁啓惠,但因經濟部察覺有異,雙方作罷。

但2012年12月,張念慈又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啓惠,希望藉助翁的中研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取得生產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翁爲了避免受質疑,利用女兒翁鬱琇的證券帳戶,收受3000張股票。檢方遂依貪污罪將翁起訴,但內線交易部分則不成立。

翁啓惠則發表新聞稿聲明聲稱從未與張念慈討論1500張技術股問題,更沒有收受1500張技術股,怒斥士林地檢署新聞稿內容純屬虛妄」;至於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翁啓惠稱是由自有基金給付取得,與擔任院長職務無關。

以下爲翁啓惠聲明稿全文

對於士林地檢署於今日發佈新聞稿並起訴本人於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期間與張念慈期約收受賄賂及收受賄賂罪,本人對士林地檢署穿鑿附會,濫行起訴,深感震驚與憤慨。特此澄清如下:1.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指稱本人同意張念慈以浩鼎公司1500張技術股爲對價,作爲取得中研院關於糖分子研發成果的交換條件。惟本人從未與張念慈討論所謂1500張技術股問題,更從未同意收受浩鼎公司1500張技術股。士林地檢署新聞稿所指摘的內容,純屬虛妄。2.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另指稱本人收受張念慈行賄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並利用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公司生產糖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云云,更屬無稽。本人基於浩鼎公司的母公司創辦人身分,本來即有認購浩鼎公司發行股票資格。本人所取得的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是本人用自有資金全額給付取得,與本人擔任中研院院長職務無關。士林地檢署竟完全忽視本人針對取得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的原因及就資金來源所提出的詳細證據及說明,草率提起公訴。

本人感謝偵查期間關心本案之衆多友人,本人絕對沒有敗壞官箴或損及人民公務員職務公正性之信賴,對於地檢署疏於查證,濫行起訴,本人深感悲哀。本人回臺,一心貢獻家鄉不料受此屈辱,嚴重斲傷本人學術聲譽,本人不會辜負國人期待,將在司法程序全力捍衛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