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央廣網北京2月20日消息(記者門庭婷)2月19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首套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對於繳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購買新建自住住房,屬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5%調整爲20%。

在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方面,繳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家庭成員名下在我省行政區域範圍內無成套住房且在全國範圍內無公積金貸款使用記錄的,所購買的自住住房適用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在我省行政區域範圍內已有1套住房或在全國範圍內已有1次公積金貸款使用記錄的,再次購買的自住住房適用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此外,購買新建自住住房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爲30%,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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