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比例爲20%

央廣網北京4月20日消息(記者門庭婷)4月18日,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調整的主要內容涉及5個方面。

在放寬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方面,通知顯示,在現行政策基礎上,職工及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即可認定其名下無房或僅有1套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是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名下住房套數不超過1套;二是職工及其配偶公積金貸款次數累計不超過1次。

在調整貸款額度測算公式方面,爲緩解購房職工資金壓力,進一步優化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方式。在原測算方式基礎上增加餘額倍數測算法,兩種測算方法並行,取計算結果較大值作爲貸款測算額度之一,具體貸款額度還需符合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的其他條件。

同時,商轉公貸款及靈活就業繳存人員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方式不作調整,繼續按照餘額倍數測算法執行。

在調整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方面,爲減輕職工購房前期資金壓力,進一步降低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同時取消房屋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相關限制條件,商品房和二手房首付款比例標準調整如下: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最低首付比例爲20%;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最低首付比例爲30%。

通知還提到,開通淮海經濟區和江蘇省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商轉公貸款,淮海經濟區和江蘇省內繳存職工在徐州使用商業貸款購房的,可以申請辦理異地住房公積金商轉公貸款業務,商轉公貸款政策與本市繳存職工一致。

與此同時,新增軍人貸款支持政策,夫妻一方正常繳存,一方爲現役軍人的,貸款額度按照雙方正常繳存標準認定;退役軍人在徐州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退役時間5年內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20%。

在新增購買高品質住宅支持政策方面,購買高品質住宅,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高品質住宅需符合《關於支持我市高品質住宅開發建設的若干措施》(徐自然資規發〔2024〕2號)相關要求。

此外,本次調整的軍人及購買高品質住宅支持政策,與實施人才購房支持政策、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等政策不疊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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