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遠雄新光本季申訴案前3多 理賠招攬糾紛今年近3千件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公佈今年累計至第三季共收到3,463件申訴案,其中最多的保險業爲2,963件,佔比達86%,而單以第三季破百件來看,壽險公司前三多爲國泰、遠雄及新光人壽。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爲專門受理民衆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等金融商品爭議案單位,今年前兩季累計2,200件中,保險業居冠達1,899件,銀行業爲193件,證券期貨業爲107件,電子支付業1件。
再加上第三季7月1日至9月30日合計收到1,263件申訴案及492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保險業爲1,064件申訴案及406件申請評議案件,累計1~9月共收到3,463件申訴案,其中最多的保險業爲2,963件,佔比達86%。
處分評議結果的金額在100萬(投資類)/10萬元(非投資類)以下時,業者須接受這個處分結果,退款或是給付理賠金給消費者。
而單看第三季產壽險個別公司收到的申訴件數統計,前五名依序爲國泰人壽129件、遠雄人壽116件、新光人壽108件、中國人壽67件及富邦人壽62件。進而申請第二階段評議調處案前五名爲遠雄人壽53件、國泰人壽49件、中國人壽48件、新光人壽34件與富邦人壽31件。
產險界今年第三季收到的申訴案統計,前五名依序爲富邦產物62件、國泰世紀產物46件、新光產物32件、新安東京海上27件及泰安產物26件。進而申請第二階段評議調處的前五名依序爲富邦產物18件、泰安產物17件、國泰世紀產物13件、臺壽保產物9件與新光產物7件。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統計申訴原因中,壽險業以手術認定及業務招攬爭議爲主,產險業以理賠金額認定及未遵循服務規範居多,而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則以業務招攬爭議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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