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逼退」愛滋生案 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發回重審
▲阿立遭國防大學退學,引發爭議。(圖/示意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國防大學政戰學院學生「阿立」(化名)被發現感染愛滋病毒,2013年遭校方以操行不及格退學,引發爭議,衛福部也對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國防大學不服興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經衛福部及阿立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爲,原審未調查「就學機會」等理由,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更審。
國防大學4年前依德行考覈未達標準,將作出阿立退學處分,但阿立質疑是因爲自己罹患愛滋病後遭歧視,向衛福部申訴,捍衛自己的權利,衛福部受理後,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向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元,且處分3個月內須恢復阿立就學機會或和解改善。
國防大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阿立當時如不服退學處分,應在30天內向學校申評會申訴,但因爲他逾期且未合法提出申訴,使退學成爲確定事項,一審判國防大學勝訴。衛福部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天指出,衛福部所指的是「恢復就學機會」,而非恢復就學,「機會」2字不明確,有很多種可能,不限於撤銷或變更退學處分,法院應查明事實部分,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