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網路平臺經營者 對內容治理的權與責

由於網路社羣平臺與實體社會一樣,不但訊息內容非常多元且涉及各項社會面向。因此本文彙整大型社羣網站對於新聞生態、言論自由和內容秩序該承擔的公共責任,並能在促進創新之間取得平衡,主動抑制網路不實訊息藉以提升網路社羣安全的具體作爲。

網路內容治理相關面向的探討

隨着資通訊產業的快速發展,網路平臺在提供便利的服務同時也衍生許多的問題,例如網路安全、隱私、人權、民主等各種議題。無論發文者或許是基於非惡意或是政治與商業的利益,許多網路中的內容經常引發爭議,這些爭議的訊息不但造成個人名譽受損,甚至衍生一些網路集體霸凌,造成對方身心靈傷害的不當行爲。

然而,資訊流通環境之維護及言論自由保障仍應視爲重要的社會價值,加上網路系屬於無國界的特性,因此目前世界各國對網路平臺內容的治理,除有明確違反法令之情事外,大多不採取以公權力或直接介入網路內容的運作與管理。

換言之,大多數的國家皆是傾向強調多方利害關係人之多元、自由及平等,以自律優先之平臺約束機制,透過業者自發性的建立自律機制,或是第三方公民團體之三律共管模式,以及提升網路使用者之媒體資訊素養等機制加以處理。

各國處理網路平臺訊息的法治觀點

彙集世界主要國家之法制及政策時發現,縱使各國政府對於言論自由與內容管理仍有截然不同的期待。但近幾年,基於公共利益與言論自由的基礎,尋求內容管制、媒介管理與事實查覈等平衡思維,更因應網路不實訊息氾濫的現象,皆逐步考慮擬定具體政策或法規。以美國爲例,美國實際上對不實訊息的立法管制甚少,主要採取業者自律的方式處理,例如透過演算法或開發新式工具,簡化用戶檢舉假資訊的流程,同時提供工具協助使用者判讀訊息來源的可信度。

至於歐盟,也在2020年底推出打造歐洲數位未來的戰略計劃,該計劃中除了備受矚目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DSA)及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草案外,還包括數位世代網路安全戰略,以及針對人工智慧與資料管理的白皮書。如同美國與歐盟的作法,德國司法部及聯邦消費者保護部也倡議,業者自律與第三方查覈,並於2017年6月通過社交網路強制法(Network Enforcement Law),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社羣網站,必須移除明顯違反德國刑法的仇恨性言論、危害公共秩序的言論。由此可見,立法規範網路平臺的資訊流通已漸成共識。

大型網路平臺對不實訊息的處理模式

Line在2019年3月28日已經啓動「數位當責計劃」,聯手「Cofacts真的假的」、「MyGoPen」、「臺灣事實查覈中心」及「蘭姆酒吐司」等4個民間組織推出「LINE謠言查證」官方帳號,也在Line Today公共事務的分類話題內,串連由行政院旗下隸屬的35個部會,即時澄清和國安、民生、災防相關訊息;此外,Line Today也設立謠言破解專區,彙集查覈機構的即時查證處理不實訊息。

除了Line平臺處理不實訊息的模式之外,FB於2020年3月起在臺灣擴大第三方事實查證計劃,繼與臺灣事實查覈中心合作,確保平臺安全及訊息的正確性,以提升用戶在網路上搜尋到的新聞品質。Google也在2018年底推出事實查覈標籤,搜尋到有爭議的內容,並加註第三方查覈組織所提供的意見;YouTube則透過「4R」平臺責任架構,分別對應移除、優先顯示、減少推薦以及獎勵創作者等四個面向,成爲該平臺對不實訊息處理作爲。

結語

由本文的分析不難理解,各國皆不想透過主管機關或任一方決定創制,而採取審議式民主之多元對話機制達成網路治理精神,確實是網路平臺內容治理的理性作爲。顯而易見,縱使其中仍有諸多疑義尚待釐清,但當下網路內容的管制重點,將納入大型網路平臺業者的責任,或由主管機關要求大型網路社羣平臺業者的配合,已成不可逆的國際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