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違法遭廢止外勞許可 外勞遭逼離職?
移工團體,認爲勞動機關應懲罰違法僱主,勞工工作權不應因此受損,要求轉換僱主的移工轉換期間應不受60天限制。(林良齊攝)
美堤食品公司及薩摩亞商巧詣公司因工時過長及加班費未足額等問題,後續更傳出秋後算帳,導致今年越南移工憤而罷工,勞動部因其違反就業服務法等因素廢止其聘僱許可,導致有14名移工要在60內轉換僱主或回國,移工團體對此不滿,認爲勞動機關應懲罰違法僱主,勞工工作權不應因此受損,要求轉換僱主的移工轉換期間應不受60天限制。
據勞動部統計,目前美堤公司配給49名外籍勞工名額、薩摩亞商巧詣公司則有25名,此次2公司共遭廢止21名額,導致14名移工要轉換僱主或回國。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對於遭廢止聘僱許可的美、薩勞工,好不容易纔爭取到較的勞動條件,現在卻被勞政主管機關所迫,面臨失去工作權的威脅。要求移工應有決定廢聘名單的權利,不應僅是由僱主單方提出;選擇轉換僱主的移工,其轉換期間應不受60天的限制,應覈准其轉換至找到新僱主爲止。
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已限令僱主在廢止許可日起60天內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外國人轉換僱主或表工作作業;如未於60天內有新僱主承接,可以以有特殊情形提出申請延長轉換作業期限60天,如外籍勞工因轉換僱主期間的膳宿,僱主仍應提供膳宿,而且不得另行收取膳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