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編6億元「安穩僱用」 僱用非自願離職勞工最高可領3萬元

4月失業突破至4%,爲了鼓勵僱主聘用失業勞工勞動部近日推出「安穩僱用計劃」。(報系資料照)

4月失業率突破至4%,爲了鼓勵僱主聘用失業勞工,勞動部近日推出「安穩僱用計劃」,只要僱主僱用失業30天以上的非自願離職勞工或加保職業工會勞工,就發給其每月5千元、最高6個月、最多3萬元。

據主計總處統計,失業率從疫情開始的1月達3.64%,截至4月爲止已達4.03%。爲了鼓勵僱主僱用失業勞工,勞動部再推出「安穩僱用計劃」,只要非自願離職勞工或加保職業工會勞工至公立就服機構登記,取得僱用獎助推介卡後,僱主再聘用達30天、並以全時工作僱用就可以領取每月5千元的僱用獎勵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表示,原本勞動部就有針對僱主僱用包括失業90天以上勞工,非自願離職的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提供9000元至1萬3000元不等的僱用獎勵,因應疫情導致失業率上升,再推出安穩僱用計劃,鼓勵僱主僱用失業30天以上勞工或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

陳世昌提及,此次也是首度在僱用獎助內納入職業工會勞工,考量部分職業工會勞工在疫情期間恐怕沒有工作可以做,因此也納入僱用獎勵的範圍內。

安穩僱用計劃預算來源來自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初步編列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