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僱用銀髮族 最高補助50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2日公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補助計劃,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可重返職場,即日起受理申請。圖爲2020中高齡就業博覽會。(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去年起人口負成長,未來勞動力減少是各行各業都需面對的重要課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2日公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補助計劃,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可重返職場,即日起受理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昨天公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等4計劃。
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施淑惠表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是補助僱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也就是65歲員工達30%、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者,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千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但必須是持續僱用,回聘並不符合申請標準,。
《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及《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是鼓勵僱主爲屆臨退休的64歲員工辦理退休後再就業措施。每一僱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
施淑惠指出,最後的《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如事業單位聘僱已退休65歲以上員工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者,每位僱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