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被騙2.27億!5步連環套 這家投顧的手段真黑

(原標題:股民被騙2.27億!五步連環套,這家27年曆史的投顧公司手段真黑)

這年頭投資者實在是太難了:不僅有無良“投資大V”非法薦股,一些老牌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也開始做起了請“託”和詐騙的勾當。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開一份刑事判決書,成立20多年的上海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新蘭德”),其法人曹某超因在經營公司安徽分公司期間涉嫌詐騙,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其餘多名高管也鋃鐺入獄,涉案總金額超過2億元。

手法上看,公司通過工作人員冒充“老師號”等手法,引誘客戶參加號稱能讓其盈利的各種投資計劃,但當用戶繳款後卻並未提供所謂的“拉昇股票”等計劃操作的服務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五步連環套

800多名投資者被騙2個多億

法院查明,2015年9月16日,新蘭德在安徽省合肥市設立新蘭德安徽分公司。在對外宣傳中,新蘭德主要提供四種服務:“勝贏版”(25800元一年)、“智贏版”(98000元一年)、“慧贏版”(投資額的10%一年)、“私人定製計劃”(投資額的30%一年)。

具體而言,“勝贏版”服務內容主要是個股推薦、買賣點把握等;“智贏版”服務內容主要是由首席老師提供上述服務;“慧贏版”和“私人定製計劃”服務內容相近,主要是公司利用私募、外圍等資金計劃拉昇股價的服務。

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本案四名被告曹某超曹某英王某弟羅某在負責經營新蘭德安徽分公司期間,通過下面五個步驟,一步一步誘使投資者上當受騙:

1.新蘭德的媒體部錄製有投顧資質指導老師講解證券的相關視頻,通過電視臺、網站等媒體播放,並留下公司的QQ號碼、手機號碼微信二維碼聯繫方式,吸引客戶與公司聯繫。

2.新蘭德安徽分公司的市場部對接引流成功的客戶,採取向客戶發送老師推薦股票上漲的盈利圖、成交單等方式,吹噓老師股票諮詢的實力,促進客戶支付定金購買其公司的體驗服務,隨後市場部將客戶移交該公司的拓展部。

3.拓展部繼續拓展客戶,先向客戶誇大宣傳公司所謂的首席老師或者核心團隊的實力和作用,並以跟着首席老師或者參加核心團隊操作股票的名義,讓客戶補齊全年費用,後將補齊年費的客戶邀請進入核心QQ羣。

4.在覈心QQ羣內有“老師號”、“助理號”、二至五個真實客戶號、四五十個“戰友號”,拓展部主管人員在覈心QQ羣內冒充首席老師並操作“老師號”,虛構將推出與私募、外圍等機構合作拉昇股票的計劃,市場部和拓展部的業務員冒充客戶並操作“戰友號”,虛假宣傳“定製計劃”等項目,烘托首席老師及上述計劃,謊稱之前參加上述計劃盈利60%以上,“老師號”、“戰友號”還會私下聯繫客戶,引誘客戶參加上述計劃能讓其盈利,騙取客戶的信任。

5.客戶繳納高額的“慧贏版”或“定製計劃”的服務費後,公司並未提供所謂的“拉昇股票”等計劃操作的服務,仍與普通服務一樣給客戶發送股票資訊和推薦個股,隨後拓展部把客戶移交該公司的客服部。客服部繼續發送股票資訊和推薦個股,並處理客戶投訴及退款等事項。

經法院審覈確認,被告通過上述手段,騙得服務費共計2.58億元,案發前已退款3033.38萬元,實際騙得共計2.27億元,被騙投資者數量多達805人。

公司法人獲刑13年半

與一般非法薦股的“網絡大V”不同,新蘭德是一家正兒八經的持牌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經法院確認,新蘭德成立於1993年11月1日,經營範圍是證券軟件研發、銷售,證券投資諮詢,資產管理、投資管理;2017年11月24日辦理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證券期貨業務範圍爲證券投資諮詢;新蘭德安徽分公司成立於2015年9月16日,經營範圍爲證券諮詢,證券軟件研發、銷售。

從人員分工看,被告人曹某超爲新蘭德的負責人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及媒體對接、業務推廣和客戶引流等工作;被告人曹某英爲新蘭德及新蘭德安徽分公司的負責人、總經理,負責分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被告人王某弟爲安徽分公司副總經理及該公司10樓的負責人,並協助總經理的工作;被告人羅某爲安徽分公司副總經理及該公司16樓的負責人,並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法院認爲,上述四名被告人結夥,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終判處曹某超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判處曹某英、王某弟、羅某有期徒刑八年四個月至十一年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

除卻上述高管獲刑外,新蘭德自身經營也存在諸多風險。天眼查數據顯示,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同時還被法院列爲限制高消費企業,此外因涉及證券投資諮詢糾紛、股權轉讓糾紛、合同糾紛等,新蘭德還被數十家公司及個人訴諸公堂

圖片來源:天眼查

中證君梳理地方證監局官網發現,2019年12月9日,上海證監局對新蘭德採取責令改正、暫停新增客戶9個月的監管措施,經查,公司存在無證券投資顧問資格的人員向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等三類問題;當年12月6日,其武漢分公司又因存在未在營業場所規範公示證券投資顧問及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等信息等問題,被湖北證監局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