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調查不足信?NCC翁曉玲、鍾起惠再拒森森上架案
▲森森購物臺總經理李登科(左)、斯容與員工,4日上午前往NCC陳情要求公平對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日再審森森購物上架凱擘有線電視案,經過2小時會議討論後,結論是無法決議,只好第3度「續行審議」。NCC主秘翁柏宗表示,有2位委員認爲資料還不足要再補件,且僅4位委員出席,依NCC組織法無法做出有效決議,只能再續審。被問到是否爲翁曉玲、鍾起惠二位委員要求再補件?翁不願具體回答,只說:「等會議紀錄出席委員名單公佈,自己再去看」。
◄NCC舉辦公聽會,委員(左起)翁曉玲,陳正倉,鍾起惠(圖,資料圖片)。
據瞭解,NCC4日的會議,因爲劉崇堅出國,魏學文請病假,共有主委蘇蘅、副主委陳正倉,以及委員張時中、翁曉玲、鍾起惠5人出席,但在討論完後要做決議時,陳正倉以另有要事離席。外界有傳聞,陳正倉在7月底任滿前,將不再出席任何需要決議的會議。
最後,會議僅剩4位委員,翁柏宗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蘇蘅與張時中委員認爲此案程序與說明已很清楚,屬單純營運計劃變更案,可以做出決定,但另2位委員認爲還要再補件。依此推論,即是翁曉玲與鍾起惠二位委員認爲公平會的調查,以及凱擘董事長鄭俊卿到會說明2小時,仍不足證明凱擘有線符合頻道公平上下架、合理無差別待遇。
翁柏宗表示,依據NCC組織法第十條規定,「會議之決議,應以委員總額過半數之同意行之」,4日的委員會僅有4人出席,要對森森購物案上架案做出決議,需要4人都同意,或是都不同意纔有效,因爲無法做出決議,只能再續行審議。
▲森森購物臺(左),東森得意購(右),4日都前往NCC陳情。
由於公平會、消保會都無異議,凱擘董事長也說明了2小時,翁曉玲與鍾起惠委員要求再補件,是要補雙方交易合約嗎?翁並未否認。一般合約內容屬商業高度機密,常設有保密條款,以往NCC審議並無公開先例。翁表示,凱擘同意再補合約內容。
NCC審議森森購物上架凱擘,東森得意購下架凱擘案已長達5個多月無法決議,4日森森與東森兩家業者員工,各自前往NCC陳情。東森得意購要求NCC能針對此購物臺上下架案「秉公處理」;森森則抗議NCC行政怠惰遲未審理,介入商業協商機制同時獨厚其他業者。翁柏宗強調NCC立場:「NCC的一舉一動,將影響市場商業談判的均衡力量,所以不宜介入並尊重雙方的商業協商機制」。
▲森森購物4日在媒體登刊「NCC獨厚東森購物?」廣告,質疑NCC五大不公平待遇。
但森森購物認爲公平會與消保會都已完成調查,都認爲案沒有消費者權益受損,也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但NCC仍一審再審,一再要求相關單位補件再補件,可能有特定委員以行政程序干擾審議,爲特定對象護航嫌疑。森森購物總經理李登科、購物專家斯容與員工約60人,4日上午專程到NCC陳情,要求NCC委員不要差別化待遇,不要獨厚東森得意購。
李登科表示,森森上架合約從今年一月一日生效,效期內每日需上架費100多萬,NCC只要拖延不通過森森上架案1天,就讓東森得意購免費使用1天,森森合理懷疑,某些委員的一再拖延等於圖利了特定廠商。
►►►更多好看內容都在《ETtoday新聞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