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委員翁曉玲籲 立刻恢復中天執照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判決中天新聞臺勝訴,有學者就呼籲應立刻恢復中天新聞臺執照。圖爲2020年秋鬥遊行,民衆高舉標語表達挺中天訴求。(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中天新聞臺不予換照的處分,儘管案件仍可上訴,前NCC委員、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翁曉玲不諱言地說,「這是遲來的正義」,更呼籲NCC應立刻恢復中天新聞臺執照;且NCC理應知道自己評分有問題,「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作沒有意義的訴訟」。

翁曉玲分析,北高行鍼對中天不予換照案作出的判決結果,是請NCC重新評鑑換照評分,但依照NCC過往的表現,極有可能採取上訴,「目的就是拖時間!」

翁曉玲表示,若NCC是一個公平、公正、專業的獨立機構,也想對之前所做的錯誤決定負起責任,在考慮閱聽衆的言論自由權益下,應立刻恢復中天新聞臺的執照。而NCC應知自己評分有問題,在進行評鑑時,多看中天新聞臺的好表現,不要只看缺點。

至於近來傳出NCC主委陳耀祥亟欲建功拚續任,必然強渡關山讓鏡電視進駐52臺頻道,是否壓縮中天重返電視新聞市場的機會?翁曉玲說,中天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先拿回執照,能否回到有線電視,則有賴系統業者的討論協商,這些必須迴歸到商業機制運作而論。

臺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表示,中天新聞臺針對續照案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撤銷NCC的原處分,再次彰顯在民主時代,行政機關的裁決應該要有公正客觀的社會科學依據,也就是不能雙重標準,更不能隨意裁量。

賴祥蔚提到,NCC應該要強化行政裁量的社會科學性,減少人治色彩,提升標準化的永續流程,才能重新建立社會大衆對主管機關的信心。此外,NCC更該參照行政法院的判決,設法協助中天新聞恢復應有的權益,且避免未來再出現類似的決策瑕疵。

賴祥蔚認爲,中天新聞臺因爲主管機關不當裁量遭受的損失,如果提起國家賠償,又是全民埋單,一旦成案,NCC也應該向全民道歉。

文化大學廣告系主任鈕則勳說,由此判決來看,NCC在審理中天案的過程確實有暇疵,甚至有被外界一直質疑的政治考量。相對在審查鏡電視被認爲太過寬鬆,當中存在「兩套標準」的質疑,當然會直接衝擊NCC的公信力及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