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欠5萬收當鋪「催債」影片被嚇壞 開口索賠500萬

高雄丘姓工程師跟當鋪借款5萬元還不出來,賴姓當鋪主管便指示蔣姓員工傳送同一男子遭毆的「催債」影片給丘男,丘男質疑賴男、蔣女拿影片要脅,反告兩人恐嚇,另向賴男求償50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罪判賴男、蔣女15天、10天拘役,賴男還要賠償丘男2萬元。

判決指出,前年7月12日,丘男向當鋪借款5萬元救急,約好同年月26日還款,但時間已到丘仍未還清借款,當時賴男便指示蔣姓員工,將3段同1男子遭毆打的影片傳給丘男,示意丘男儘早還款。

丘男收到影片後,認爲賴男、蔣女傳影片給他是想藉同一方式,把他帶到某處空間痛毆催債,擔心人身安全受威脅,隨即跑到派出所對賴男、蔣女提告恐嚇。

賴男挨告後辯稱,他只是希望丘男快點出面處理債務,並沒有要恐嚇他,蔣女則稱是賴男要她傳影片給丘男,她並未有恐嚇丘男的意思。

但法官認爲,雖男賴男請蔣女傳影片給丘男,是希望丘儘速出面解決債務,但影片內容已使丘感到害怕、畏懼,依一般社會通念,債權人於催促債務人按期清償債務未果後,隨即傳送他人遭毆打影片給債務人閱覽,應有藉此加害生命、身體之方式恫嚇債務人儘速還款之意。

合議庭綜合事證,認爲賴男、蔣女不以正常管道催債,已使丘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判賴男、蔣女15天、10天拘役。

事後丘男另對賴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向賴索賠500萬元,法官審酌丘男月薪3萬元,賴男月薪5萬元,判賴瑾須賠償丘2萬元即可。全案可再上訴。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