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帶頭減租 林口社宅店鋪 租金減半三個月

三級警戒延長二週,衝擊內需消費國人生計至巨,內政部26日責成各社宅主辦機關研議紓困機制國家住都中心率先針對林口社宅店舖減租50%,自5月起爲期三個月。另臺鐵局針對場站店家,還有高路局針對國道休息站店家,都在準備研議紓困;國產署減租政策則配合紓困特別條例延長。

另符合確診、隔離或是放無薪假狀況的林口社宅住戶,則減收租金20%,內政部盼地方社宅及民間店舖出租人都能響應,共體時艱

住都中心表示,近期受疫情衝擊,所管轄的林口社宅內各類店舖經營漸顯困窘,衡量整體營運狀況後,提出店舖紓困措施,2021年5月至7月租金,以租約金額減收50%計收,如已按約繳納租金可直接抵繳次月租金。

至於林口社宅住戶若因爲確診、居家隔離或放無薪假等,影響家中經濟維持,可向住都中心提供佐證文件,確認後給予租金減收20%。

內政部指出,面對疫情關鍵時刻,社宅應更大力支援住戶及店舖,呼應其居住協助政策初衷,同時也呼籲民間店舖出租人能共同給予承租人更寬裕緩衝空間,共度這次疫情難關。

此外,臺鐵局也表示,有不少場站店家關心紓困減租一事,將待交通部取得紓困4.0金額確定進行減租。以去年來說是投入1.25億元預算,對各商家減租27.5%,爲期三個月。另國道休息站的主管機關公局也說,尚在初期討論,紓困方案本週還不會出爐,去年是依業者營收降幅區分三個級距,減收權利金,而財源不是來自紓困預算,而是國道基金

財政部國產署自去年因應疫情啓動全面減免租金兩成,也提供租金緩繳措施,涵蓋出租、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類型官員指出,國產署依紓困特別條例期間減租,至今無空窗期,原定爲今年6月底屆期,擬延長紓困條例至明年中,減租措施也將一併延到明年6月底。

另國產署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案件於三級警戒期間,承租人及地上權人5、6月及7月5日前未繳租金,繳款期限一律展延至今年7月底,至於申請承租、承購、提供開發、交換、通行權及委託經營案件,限期補正、通知繳款及通知簽約公證等,在三級警戒期間也可直接展延期限,以利民衆配合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