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稱在踢「黃色物體」 林鄭月娥籲:難以評論,受害者出來投訴
香港反送中游行不斷爆發警民衝突,日前「守護孩子」一名男義工疑遭警方帶到暗巷毒打,影片曝光引起輿論撻伐。不過,香港警方23日卻指出,影片中警員在踢一件「黃色的物體(yellow object)」,此言論再度引發爭論。特首林鄭月娥24日被問及此事時,表示很難評論個別影片,並呼籲受害者站出來,向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作出投訴。
綜合媒體報導,上週元朗的示威衝突中,一名「守護孩子行動」成員疑似被警方帶到暗巷痛打一頓,而影片也從上方被拍了下來。然而新界北總區警司(行動)韋華高23日在記者會上卻說,只見到警員踢向「黃色的物體」,此言論更爆發各界撻伐。
▲林鄭月娥。(圖/路透)
林鄭月娥說,警務人員執法是確保香港法治最重要的元素之一,過去三個多月以來,警方承受很大的壓力,她給予支持但並不代表「我會縱容違規或錯誤行爲」,否則她不需要投訴警察課、監警會等機構調查有關個別警員的投訴個案。
林鄭月娥表示,作爲行政長官,很難以個別影片給予個人意見,進一步評論什麼是對或錯,什麼是真或假, 因爲「至今同樣的事情總是有不同的版本」。她建議,受傷人士站出來向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作出投訴,提供說法,使事件能以公平及不偏不倚的方式被調查,同時呼籲大衆須對有關機構持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