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撿411枚硬幣立刻送警局 6個月後送鑑定竟遭逮捕!

清潔工撿到50元硬幣竟慘遭送辦。(圖/示意圖記者智勝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擔任清潔人員的李姓男子去年在青年公園撿到411枚50元硬幣,立刻送到警察局,6個月接獲警方通知領回,並在員警陪同下,到銀行請求辨識真僞硬幣,不料行員懷疑是僞幣結果他就被依涉嫌僞造貨幣罪送辦!但臺北地檢署認爲,李男拿硬幣去問銀行,無行使僞幣的犯意,也無其他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

檢方調查,年約50歲的李男去年進入青年公園女廁準備打掃,意外發現有兩個裝了50元硬幣的麻布袋,因不知道真僞,立刻將錢送到派出所,並留下聯絡資料。6個月後因無人認領,他由警員陪同前往銀行辨識硬幣,不料行員發現硬幣刻印粗糙,應是僞幣,經告知警員後,警員只好依法將他帶回警局,依涉嫌僞造貨幣罪送辦。

不過,李男喊冤,因爲自己是被通知領回撿到的硬幣,再拿硬幣去鑑定,根本沒有僞造貨幣,但最後被諭知限制住居全案經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爲李男若有意行使僞幣,起初何必送交警方,等到6個月才領回,加上行員也證稱,李男只是問問硬幣真僞、沒兌換,因此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