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關閉飲酒場所14天 特區政府:違者罰19.5萬及監禁6個月
香港近半個月內新增132例本土感染新冠肺炎個案,其中有69例是在酒吧等場所的顧客及表演樂隊的羣組中爆發,也有涉及第二代及第三代的傳播。對此,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2日)表示,從4月3日18時起關閉酒吧、酒館,及主要售賣酒類產品或提供酒類產品給顧客現場飲用的吧檯和會所等。
▲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圖/翻攝香港政府網)
陳肇始提到,新措施爲期14天,如果違反要求,「相關處所管理人最高可被判處第五級罰款,即罰款50000港元(約19.5萬元新臺幣)及監禁6個月。」此外,陳肇始也提到,該措施會視疫情每日檢討、適時調整。
▲香港本土新冠肺炎羣聚感染情況嚴峻。(圖/路透)
不過,對於這項措施,香港酒吧業協會卻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爲,「若沒有任何補償,不排除有任何抗爭行動。」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禁聚令」目的是要讓市民減少聚集,但爲何只關閉酒吧及酒館,而不是關閉全港大小餐廳。
錢雋永表示,協會認爲政府及特首完全是針對賣酒場所,強烈要求政府儘快作出第二輪紓困措施,「包括賠償酒吧員工8成薪金,及賠償酒吧因關閉14天之全部租金損失。」同時,錢雋永也呼籲,由於疫情嚴峻,政府應儘快安排地方強制隔離所有入境人士,而非向各行各業開刀逃避問題,「若政府向業界開刀後而沒有任何補償,香港酒吧業協會一定團結追究到底,不排除有任何抗爭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