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搜索詆譭今日頭條 百度被判不正當競爭:將上訴
(原標題:干預搜索結果詆譭今日頭條,百度被判不正當競爭:將提起上訴)
今日頭條訴百度不正當競爭一案有了判決結果。
11月30日,據人民法院報消息,因人爲干預搜索結果、在搜索頁面詆譭今日頭條,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判決構成商業詆譭不正當競爭。法院責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爲,賠償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字節跳動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50萬,並在其官網和客戶端顯著位置刊登聲明爲原告消除影響。
對此,百度在12月1日迴應稱,將提起上訴。
字節跳動公司訴稱,當用戶使用百度搜索其運營的今日頭條官網相關關鍵詞時,標題下方會出現紅色、醒目的“提醒:該頁面因服務不穩定可能無法正常訪問!”或類似的警示字樣。這些貶損性的虛假描述,和“!”、紅色字體等通常用以對網站安全性進行嚴重警示的標註方式,導致用戶對今日頭條網站及服務產生負面評價,誤導用戶,惡意阻止用戶訪問今日頭條網站。
法院認爲,百度針對特定關鍵詞對今日頭條的搜索結果進行了人爲干預,對今日頭條的搜索結果進行了虛假提示,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損害了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不僅損害了字節跳動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也因誤導用戶而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法院最終認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應事實依據情況下以標紅方式提示網絡用戶,屬於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構成了商業詆譭不正當競爭行爲,故應承擔停止不正當競爭、賠償損失、恢復影響等法律責任。
對於上述結果,12月1日,百度作出迴應稱,對此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並強調在對存在異常情況的網站進行安全提示標註上,“百度對所有網站一視同仁。”
百度方面稱,對存在風險、仿冒、不穩定等異常情況的網站進行安全提示標註,是搜索及安全領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對於所收錄的所有站點均一視同仁。百度搜索的相關舉措均依據抓取日誌自動統計、規範進行,旨在幫助用戶防範風險,避免損失。
百度稱,百度與今日頭條的此次糾紛發生於2018年,百度的爬蟲在檢索收錄時監測到今日頭條的官網存在不穩定狀態而自動對其進行了穩定性異常標註。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今日頭條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與百度之間有多起訴訟。
2019年4月26日,百度相關人士透露,今日頭條母公司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因大量竊取百度“TOP1” 搜索產品結果,被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爲由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要求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並連續30天在其APP及網站首頁道歉。除民事起訴外,百度也同時向法院提交了行爲禁止保全申請書。
同一天,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短視頻平臺抖音方面也發佈消息稱,因發現百度在搜索中竊取了海量抖音短視頻,抖音以不正當競爭爲由將百度訴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權,賠償9000萬元,並在百度首頁連續道歉30天。海淀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2019年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官披露,百度訴今日頭條運營商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一案獲法院受理。百度認爲,其視頻產品被今日頭條作爲關鍵詞,干預搜索結果,要求今日頭條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爲。
今日頭條近年來持續加碼搜索能力建設,現在的今日頭條App與百度App同屬信息流+搜索模式。與此同時,百度在字節跳動所擅長的短視頻領域不斷髮力。雙方的競爭全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