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中風丟安養院不管 狠心澳門妻每半年來臺一次蒐括終身俸

陳姓老翁是在1990年和楊女登記結婚,楊婚後來臺居住取得臺灣身分證,但4年後陳中風住進安養院,楊女就飛回澳門,讓陳翁在安養院自生自滅,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楊女只有每半年除翁終身俸撥款月份時,纔會來臺向他要錢,一拿到現金立即出境,10多年來一直都這樣,陳翁直到自己存款快被楊女領光才訴請離婚。

許姓友人證稱,每年1月、7月陳翁退休俸發下楊女就會出現,其餘時間從沒看過她,去年初陪同陳去郵局領出10萬元現金,就知道楊女來了。5月陳膝蓋痛,原想幫他申請長照補助及有立案的安養院,可是他卻說帳戶只剩30多萬元,才知楊女另再來臺領走20萬元,所以,從陳翁中風楊女不僅沒照顧也沒同住,只有會定期來拿錢走。

陳翁向法院訴請離婚後,法院調查,楊女從14年前就和陳分居,經比對陳翁郵局存簿,確認楊女在臺期間陳都有大筆提款紀錄,顯見她返臺數日僅爲了向老公索討金錢。由於,楊女經通知均未到庭說明,法官認定,楊女沒有實際照顧中風陳翁,或是支付其生活費用,每年來臺就只爲拿錢,行爲已明顯違背同居義務,所以,判準陳翁所請,准予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