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催簽約 日籍夫妻衰買海砂屋...夜不能寐怕房垮

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日籍夫妻本來爲了雙語學區及優良生活品質而購買天母公寓,豈料入住後才發現是海砂屋,讓他們連睡覺都怕被掉落的水泥砸傷。專家建議,若有發現是海砂屋,可依民法規定向原屋主主張出賣人需負瑕疵擔保責任,要求解約或減少價金,如仲介違反調查義務,亦可請求仲介退還仲介費及損害賠償,程序上並可透過「消費者服務中心」與「調解委員會」進行協調,若均無法解決,則需透過訴訟爲自身爭取權益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臺北市天母一名消費者投訴,與日籍丈夫透過永慶房屋看中一戶天母公寓,看屋隔天仲介就以很多人詢問此房爲由,催促趕快付訂簽約,更在簽約過程中,要求消費者簽署放棄氯離子含量檢測及相關權益的「增補契約書」;消費者因不熟悉高氯離子建物爲何,但仲介及其團隊均稱只是個數據並無意義,沒想到入住不到一星期開始漏水,請水電工維修拆除天花板後,赫然發現陽臺、天花板,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嚴重,更被請來的臺北市結構技師公會技師研判爲海砂屋。

針對該案例成交後,發現房屋有漏水甚至是海砂屋的問題,消費者該如何爲自己主張權益?專家表示,買方可依據《民法》規定向賣方主張「出賣人需負瑕疵擔保責任」,依法請求解約或請求減少價金,即當出賣人將房屋交給買方時,不能有效用、品質減損,或價值減損的瑕疵,而漏水屋、海砂屋屬效用、品質減損,海砂屋更可能有嚴重價值減損,前屋主必須賠償買方。又仲介業者如就屋況瑕疵調查有疏失或故意隱瞞情況,買方可要求仲介業者亦應負賠償責任。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更在今年4月公告,目前臺北市公告列管「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計有49件,約2365戶。建管處針對當中515戶無正當理由仍持續使用之建築物,均依法裁罰所有權人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藉以督促社區住戶早日整合重建意願,儘速拆除重建。

消保官建議,當消費者發生購屋糾紛時,可找各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或向法院聲請調解。若消費者是經仲介而購屋,可先透過購屋買賣的仲介進行協調,也可找各地方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進行申訴,以加速糾紛的處理。

而針對客戶指控及報導內容,永慶房屋在27日發表聲明如下:

1. 貴新聞網站未事先求證,逕行於8/23刊登「房仲催簽約 日籍夫妻衰買海砂屋」一文,本公司深表遺憾。蓋此一客戶爭議事件,目前客戶所提出之民事一審敗訴,刑事亦經不起訴處分,惟本公司仍堅持客戶至上,持續協助買賣方進行協商中。

2. 本公司成立超過30年,一直秉持「先誠實再成交」理念,協助消費者圓滿購售屋,並不斷透過創新科技提升服務品質,帶動產業升級, 已連續七年蟬聯「臺灣服務業大評鑑」房仲業金獎

3. 今某房仲刻意渲染案情,主動提供貴網站相關資訊, 以偏概全,本公司合理懷疑其藉由貴新聞網企圖損害本公司形象,進行不當業務競爭,針對此一部分,本公司提出嚴正抗議,並研議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