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駕!行政院拍板定案 呼氣值下修爲0.15毫克

▲酒駕肇事不斷,臺灣一年枉送多少性命。(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來酒駕問題日益嚴重,造成多個家庭破碎,親人傷痛欲絕,就連馬英九總統也下令要遏止酒駕。行政院經過與相關部位研討後,於過年除夕前一天的2月8日,對外宣佈達成多項結論,其中最主要就是下修酒測值,以及酒駕要納入預防性羈押。

行政院召集內政部法務部交通部國防部衛生署機關研議政務委員羅瑩雪對外公佈結論,首先就是刑法185條之3、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關於酒後駕車處罰規定,未來修正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且刑責爲2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爲了配合適用刑法處罰酒精濃度下修,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行政處罰標準修正爲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3%;另外,行政院將促使刑法第185條之3的規定納入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預防性羈押事由

行政院也呼籲民衆,「喝酒不開車,平安過好年」,希望春節期間民衆都能做到酒後不開車,如果與親友聚餐喝了酒,能落實「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或是運用業者提供的代客叫車、代客駕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