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貸款出新規 專家:居民無需過度擔心房貸受限
(原標題:房地產貸款出新規,專家:居民無需過度擔心房貸受限)
2020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並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應滿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不得高於其確定的相應上限。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倪鵬飛表示,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總體平穩,市場主體預期趨於穩定,爲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但房地產市場穩定的基礎仍有待夯實。同時,儘管我國房地產金融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資金過度流向房地產明顯改觀,但銀行業房地產貸款敞口仍然較大,其資產質量易受房地產價格波動衝擊,是需要密切關注的潛在風險點,商業銀行對房地產信貸的偏好也仍較強,需要通過制度設計予以約束。
具體來看,《通知》明確對7家中資大型銀行、17家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共5檔機構分類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爲,從國際上看,房地產貸款佔比過高或在一定時期佔比上升過快,既不利於房地產市場自身發展,也會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目前,我國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房地產貸款餘額(含個人住房貸款)佔各項貸款餘額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銀行機構佔比過高,遠超出平均水平。爲了進一步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特別是加大對製造業、科技創新、綠色金融、小微企業等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不僅及時也非常必要,有利於優化信貸結構,有利於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金融體系安全平穩運行。
備受關注的是,通知在設置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上限的同時,還單獨設置了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上限。爲何要設置這一上限?這對個人住房貸款將有何影響?
設置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上限與近年來個人住房貸款增長較快相關。我國居民部門槓桿率近年來上升較快,主要集中在個人住房貸款。這提高了我國居民部門脆弱性,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更高質量消費潛力的充分釋放。
業內專家認爲,專門設置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上限要求,是爲了約束銀行房地產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而非額度或絕對值,對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影響不大。大部分商業銀行尚未觸及上限,居民無需過度擔心買房申請貸款受到影響,存量住房貸款也不會因爲該政策而被銀行提前收回。
“作爲一項長效機制,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機制旨在防止房地產貸款在銀行體系全部貸款中的比重偏離合理水平,防範風險敞口過於集中,並不是禁止相關業務開展。”業內專家表示,制度設計也已充分評估銀行調整壓力,除採取分省分類施策、差別化過渡期等多種機制安排外,還將指導超出上限的銀行按年度合理分佈業務調整數量,有序做好調整工作,避免出現“斷貸、抽貸”。總體來看,不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短期衝擊,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