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性侵捅殺「空姐」後自盡 父判決時竟隱匿財產:沒啥壞意
河南鄭州一名空姐去年被滴滴(網約車平臺)司機性侵併殺害,而該司機案發後跳河自殺。近日該案判決出爐,被告父母要賠6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286萬元)。但令人無語的是,嫌犯父親曾隱匿兒子遺產,他受訪表示,「我無非就是想拿房還賬,沒啥壞意」,這麼一弄受害家屬就不再追究此事了。
綜合陸媒報導,空姐李明珠於2018年5月5日深夜,通過滴滴平臺約乘劉振華駕駛的順風車趕往鄭州火車站,中途慘遭劉振華性侵併殺害。犯案後,劉振華跳河自殺。此案引起社會關注,滴滴順風車安全機制遭嚴重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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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於今年2月18日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被告劉某軍、宋某某(劉振華父母)應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繼承劉振華遺產範圍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62.668986萬元。
判決書揭露了嫌犯父母試圖隱藏遺產的惡性。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劉振華的遺產及遺產性民事權利主要有越野車一輛、120平方公尺(約36坪)的安置房等。
但劉爸爸卻稱該房子已經賣掉了。劉父稱,在兒子逼迫下,已經將兩套安置房以30萬元的價格「賤賣」給同村村民,用於日常花銷。隨後是該村民被法院傳喚後,才揭露該說法不屬實,自己也從來沒有收到30萬元。
▲嫌犯劉振華父親。(圖/翻攝自秒拍)
劉父親對此表示,「開庭時我也跟法官說了,那算我不對,我無非就是想拿房還賬,沒啥壞意」,現在欠人家5、60萬元的帳。
而至於該欠款是哪裡來的,劉爸表示,兒子之前騎機車撞了別人,導致人家變成植物人,要賠幾十萬,「我就於良心上,認爲孩子的房子他(遇難家屬)想要的話就給他。」
對於殺害空姐一事,他表示,出現這個事完全怨自己孩子,「太慘無人道了,我在這裡對你們道歉。」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憤怒,「我不想看犯罪者什麼家庭這種。不管家庭如何都不能成爲犯罪的理由」、「呵呵,這老鬼的臉皮真是厚出天際了」、「????? 還債,人命債不是債嗎?」但也有人表示,「家庭教育是很重要,但不能因此說別人爸爸不好,兒子走了還要留年邁的父母還債操心,父母也挺可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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