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豆乾全撤 食藥署監控消泡劑

爲避免含二甲基黃的致癌豆乾持續販售食藥署日前訂定下架時間,昨天凌晨零時是毒豆乾最後下架期限,若廠商繼續販售問題產品,可依食安法開罰最高2億元。食藥署昨表示,染二甲基黃的產品已無新增,共計116項,根據各地衛生局提供資料,問題產品都已下架完畢,目前市售豆乾都是安全的。

食藥署簡任技正王德原表示,使用到出問題的芊鑫豆製品消泡劑乳化劑業者爲21家,最後統計問題產品共116項,數字與前天公佈的相同,昨並無新增品項,目前已下架完畢,持續進行銷燬作業

食藥署統計,至21日上午10時止,總計出動663人次稽查人員,稽查1544家次經銷商、量販店、食品加工業者與小吃攤商,使用二甲基黃的問題產品已下架、回收4萬2533公斤。

爲讓民衆對市售豆製品乳化劑安心,食藥署日前也承諾監控5家業者、共6件相關產品,包括龍議公司的「元宏豆品消泡劑」、花王臺灣)的「豆類消泡劑」、振芳公司的2款「豆類消泡劑」、麒宏公司的「復配豆製品消泡劑」與臺灣豆聯國際的「復配豆製品消泡劑」。

王德原表示,將檢驗這些產品中是否含不法添加物結果預計26日以前出爐。

此外,香港官方日前也查出臺灣一款「佳之選香菇貢丸(新配方)」,含有核準添加的甜味劑「磺內酯鉀」,卻沒標示在包裝上,要求廠商停售相關產品。

王德原說,目前還在瞭解臺灣是否有販售相同產品,尚未接到地方通報